台北榮民總醫院 病理檢驗部
 
檢驗部門 微生物科

台北榮民總醫院 微生物科 檢體收集注意事項

| 送檢容器名稱與對應容器編號 | 細菌培養送檢指引 | 黴菌培養送檢指引 | 黴菌染色送檢須知 | 結核菌室檢體送檢指引 |
| 細菌血清學檢查送檢指引 | 細菌、黴菌、TB培養標本採檢指引 | 檢體收集一般注意事項 | 檢體輸送一般注意事項 | 檢體退收(RICP) |

細菌、黴菌、TB培養標本採檢指引

1. 血液 (Blood)

1. 採檢方法:

 血液的收集可以經由周邊靜脈或動脈血管、心導管、或是由腳跟穿刺獲得。所有的步驟需戴手套操作。

 1.1 在收集血液之前要先進行的準備工作,包括清潔抽血部位、血液培養瓶的塞子。

 1.2 將抽血部位以 70% isopropyl 或 ethyl alcohol 清潔。

 1.3 將棉花棒沾取 1 到 2% 的 iodine 或是 10% 的 povidone- iodine ,在抽血部位以同心圓的方式由內往外擦拭。

 1.4 等待抽血部位乾燥。

 1.5 以針筒收集血液。

 1.6 當血液收集完成並注入血瓶後, 將病患皮膚上殘留的 iodine 以酒精擦拭掉,以免引起病患的過敏反應。

2. 採檢容器 / 所需最低檢體量 :

 2.1 嗜氧、厭氧血瓶 (1 套 )

 2.2 成人:每次的抽血量為 10 到 20ml ,小孩:每次的抽血量為 4 到 8ml

※ 若作結核菌培養時,檢體應採血 5c c ,裝入 50c c 無菌尖底離心管並 加入 5 倍檢體量之無菌水,強力混合後送檢

3. 輸送 : 室溫, 2 小時內送達

4. 儲存 : 室溫 / 35 ℃ 溫箱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24 小時內 3 套

6. 注意事項 :

 6.1 急性敗血症

  在治療前先收集二到三套不同部位的血液培養。

 6.2 心內膜炎

  6.2.1 急性:治療前,在超過 1 到 2 小時的間隔下收集三套不同時間的血液培養。

  6.2.2 亞急性:在第 1 天 ( 每 15 分鐘或更久的間隔下收集 ) 採集 三 套不同時間的血液培養,如果在 24 小時後結果皆為陰性則再進行另外三 套血液培養。

  6.2.3 在住院前 1 到 2 週已接受抗生素治療者:分別抽取兩次血液培養。

 6.3 不明原因發熱

  在至少間隔 1 小時下採取兩次的血液培養,如果結果皆為陰性則在 24 到 36 小時後,再抽取兩次的血液培養

7. 醫囑

 7.1 請點選 Blood culture

 7.2 血液檢體欲培養 fungus , 醫囑請選 fungus culture ,標本類別先點選 other 再輸入 blood

 7.3 血液檢體欲培養 TB , 醫囑請選 TB culture ,標本類別先點選 other 再輸入 blood

 

2. 糞便檢體 (STOOL)

1. 採檢方法:

  病患可以用下列的方式收集糞便檢體

 1.1 將糞便檢體直接放入 40 CC 無菌培養杯

 1.2 將糞便檢體解在一乾燥且清潔的便器中,然後再放入 40 CC 無菌培養杯;或以棉籤拭子取豌豆大小含有黏液、膿、血、或組織碎片部分的糞便。

2. 採檢容器 / 所需最低檢體量 :

 2.1 40 CC 無菌培養杯, 棉籤拭子

 2.2 至少 2 公克

3. 輸送 : 室溫, 1 小時內送達

4. 儲存 : 4 ℃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一天一次

6. 注意事項 :

 6.1 不可用衛生紙收集糞便檢體。

 6.2 住院超過 3 天且收住院的診斷不是腸胃炎病人不要送常規性的 stool culture;應考慮 Clostridium difficile culture( 偽膜性腸炎 ) 。

7. 醫囑

 請於 Stool culture 下所列的 culture 選項,依所考慮的致病菌點選醫囑

 

3.下呼吸道檢體 (Respiratory specimens)

 3.1 吐出來的痰 (Expectorated sputum)

1. 採檢方法:

 1.1 如果可能,請病患在收集痰液前先清洗嘴巴並漱口。

 1.2 引導病患不要將口水或是鼻腔下的液體置入收集容器內。

 1.3 收集深咳的痰液,並將檢體置入無菌的收集容器內。

2. 採檢容器 / 所需最低檢體量 :

 2.1 裝於 40 CC 無菌培養杯 。

 2.2 若作結核菌培養時,檢體應用 50cc 無菌尖底離心管

 2.3 檢體量 : bacteria : >1ml,fungus: >3ml ,TB: >5 ml

3. 輸送 : 室溫, 2 小時內

4. 儲存 : 4 ℃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一天一次

6. 注意事項 :

 6.1 收集 24 小時的痰液不能做培養檢查

 6.2 所採取的痰檢體,必須真正能代表肺部之分泌物者。通常清晨痰最多,且最可能含病原菌如肺結核分枝桿菌( TB )。

 

  3.2 誘導產生的痰 (Induced sputum)

1. 採檢方法:

 1.1 先用濕牙刷清潔口腔內黏膜、舌頭、以及牙齦。

 1.2 再以清水徹底漱口。

 1.3 使用超音波式噴霧器,讓病患吸入 3-10%NaCl 20 到 30cc 。

 1.4 收集誘導產生的痰液,並將檢體置入無菌的的收集容器內。

2. 採檢容器 / 所需最低檢體量 :

 2.1 裝於 40 CC 無菌培養杯

 2.2 若作結核菌培養時,檢體應用 50cc 無菌尖底離心管

3. 輸送 : 室溫, 2 小時內送達

4. 儲存 : 4 ℃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一天一次

6. 注意事項 :

 收集 24 小時的痰液不能做培養檢查

 

4 尿液 (Urine)

 4.1 女性清潔中段尿液 (Clean-catch urine specimens-female)

1. 採檢方法:

 1.1 收集尿液檢體的女性患者,必須先以肥皂及清水清潔手部,待手部乾燥後取檢體。

 1.2 在取檢體前需教導病患如何採取檢體。

 1.3 在收集檢體前以肥皂及清水,或是沾有肥皂水的乾淨紗布塊,清洗尿道的開口。

 1.4 當收集檢體時以手將陰唇分開

 1.5 讓少許的尿液流掉 ( 不要停止排尿 )

 1.6 收集中段尿液,放入無菌的容器內。

2. 採檢容器 / 所需最低檢體量 :

 2.1 40 C .C. 無菌培養杯

 2.2 至少 1 ml

※ 若作結核菌培養時,檢體應收集 清晨第一次尿液至少 40m l 裝入 50c c 無菌尖底離心管

3. 輸送 : 室溫, 2 小時內送達

4. 儲存 : 4 ℃ ( 超過 24 小時請重新採檢 )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一天一次

 

 4.2 男性清潔後取得的尿液檢體 (Clean-catch urine specimens-male)

1. 採檢方法:

 1.1 收集尿液檢體的男性患者,必須先以肥皂及清水清潔手部,待手部乾燥後取檢體

 1.2 在取檢體前需教導病患如何採取檢體

 1.3 清洗陰莖,未做包皮環割術的男性患者則要將包皮往後拉,然後以肥皂水清潔。

 1.4 以滅菌後的清水清洗

 1.5 將包皮保持往後拉的狀態 ( 以減少皮膚菌種的污染 ) ,讓少許的尿液流掉 ( 不要停止排尿 ) 。

 1.6 收集中段尿液,放入無菌的容器內

2. 採檢容器 / 所需最低檢體量 :

 2.1 40 C .C. 無菌培養杯

 2.2 至少 1 ml

※ 若作結核菌培養時,檢體應收集 清晨第一次尿液至少 40m l 裝入 50c c 無菌尖底離心管

3. 輸送 : 室溫, 2 小時內送達

4. 儲存 : 4 ℃ ( 超過 24 小時請重新採檢 )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一天一次

 4.3 直接導出的尿液 (Straight catheter urine)

1. 採檢方法:

 當無法取得清潔後的尿液檢體

 1.1 在導尿之前,病患須先憋尿,直到膀胱產生膨脹感 ( 憋尿會導致菌種數目的減少)

 1.2 在收集檢體前先以肥皂清洗尿道的開口,及女性的陰道前腔,再以清水仔細清潔。

 1.3 使用無菌操作技術,將導管放入膀胱內

 1.4 收集最初的 15 到 30ml 尿液,然後由導管的開口丟棄

 1.5 收集中段或後段尿液,放入無菌的容器內。

2. 採檢容器

 2.1 40 C .C. 無菌培養杯

 2.2 至少 1 ml

※ 若作結核菌培養時,檢體應收集 清晨第一次尿液至少 40m l 裝入 50c c 無菌尖底離心管

3. 輸送 : 室溫, 2 小時內送達

4. 儲存 : 4 ℃ ( 超過 24 小時請重新採檢 )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一天一次

 

 4.4 經由導尿管取得的尿液 (Indwelling catheter urine )

1. 採檢方法:

 當病患無法自行排尿時要放入內在的導管

 1.1 以 70 % alcohol 清潔導管收集部位。

 1.2 使用無菌操作技術,以帶有針筒的針頭插入導管收集部位 ( 不可以由尿袋收集檢體 ) 。

 1.3 抽出尿液,放入無菌的容器內

2. 採檢容器 / 所需最低檢體量 :

 2.1 40 C .C. 無菌培養杯

 2.2 至少 1 ml

3. 輸送 : 室溫, 2 小時內送達

4. 儲存 : 4 ℃ ( 超過 24 小時請重新採檢 )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一天一次

 

 4.5 經由恥骨穿刺獲得的膀胱抽取液 (SPA of the urinary bladder)

1. 採檢方法:

 1.1 在收集 SPA 檢體前,病患須先憋尿,直到膀胱產生膨脹感 ( 憋尿會導致菌種數目的減少 ) 。

 1.2 擦拭並消毒恥骨上方覆蓋膀胱的皮膚。

 1.3 醫生須由恥骨聯合的上方,將一細針穿過皮膚刺入。

 1.4 經由針頭穿刺技術,由膀胱內取得尿液檢體。

2. 採檢容器 / 所需最低檢體量 :

 2.1 40 C .C. 無菌培養杯

 2.2 至少 1 ml

3. 輸送 : 室溫, 2 小時內送達

4. 儲存 : 室溫

5. 送檢頻率限制 : 不受限

 

 4.6 導尿管 (Foley)

  因此類檢體培養結果代表的是遠端尿道常在菌叢,故此類標本不予接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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